星期二, 12月 18, 2007

新竹縣工務局長濫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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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iginally uploaded by erichchen.tw.
照片當中醜陋的鐵皮屋,是現任新竹縣政府工務局長何先生的新居。


不喜歡特別去關心哪位高官或明星住在什麼地方,可是這次不寫點東西就太說不過去了。

先來看看下面這張照片:



上面這張照片是今年五月時,敦品西面的天際線,右手邊遠處的工地是羅馬假期,近處的則是現在即將完工的圓頂,左邊依稀可見的鷹架,是局長的家。這兩棟建築物原本中間是有一片空地的。


再來看看下面這張:

這是今年八月時候拍攝的,原本的空地已經開始二次施工,幾乎跟後面的圓頂相接。拍這張照片的時候,我以為是「圓頂」在搞二次施工,沒想到是局長自己在惡搞。


現在更可惡了,把後面的空地蓋到跟前面一樣高之後,開始搞起屋頂的鐵皮屋加蓋,這算什麼?違建上面的違建?還是我該稱之為「違建^2」?

玩法濫權,這就是新竹縣政府一位一級主管給我這個小小民眾的印象。

本文將在施工週記永久置頂,一直到那個礙眼的鐵皮屋消失為止!!

5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讀完您完整的施工週記,使我想要買下敦品最後一戶的決心更為堅定. 是否冒昧請問當時預售建商訂價每坪多少(G,H棟)?

From: Mrs. Lee
mt1126@hotmail.com

4/9/2007

匿名 提到...

據我所知....他是合法申請的喔!!用旁邊法定空地的面積建蔽率60%容積率240%來算!!所以請您不要在不清楚事實的情況下,惡意中傷他人,麻煩您!!

隨想隨寫 提到...

哈,好個合法申請,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局長大人可連個「補照」的動作都還沒有做呢!在那個時候,後面的「尾巴」跟上面的「帽子」是否合法,我想不用多做解釋吧。

好,那個鐵皮屋已經合法了,我的確是沒有立場在標題上面用上「違法」兩個字,這一部份我會拿掉。至於「濫權」兩個字......很抱歉,今天若不是局長身份特殊,我不認為尋常百姓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,完成這樣的補照動作。
給我一個類似的案例,說明這樣的申請案件會很快的通過,那我自然會把濫權兩個字取下來。

匿名 提到...

版主加油,如果大官可濫權,那市井小民合理的懷疑也只是剛剛好而已啦

匿名 提到...

二樓的匿名您好

具你所知....
不知有何依據
有圖有證據
沒圖是放屁



我是一名路過的竹北租屋族
每每看到此類公務人員的醜行
我就格外氣憤
仗著權位囂張濫權
吃相難看
也許我言過其實
但以一位工務局長的專業及經驗
難道不知程序及順序
而讓一般名眾產生疑義?????
還是他的經驗告訴他
可以這樣做

身為公務人員
不知以身作則
自己要檢討檢討